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1年1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101/e4000090-253f-46ce-aaa0-6dd9dbacd3cd.shtml

上一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下一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潍坊市供热条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