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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1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由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105/a3e9a7fc-7dcb-42ae-b443-95f53f4044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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