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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表明恶意环境违法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发布时间:2022-09-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8月30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立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抓在手上,连续五年开展环境保护法等10部生态环保法律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成效之好前所未有,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人大贡献。今年3月至6月,栗战书委员长和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黑龙江、山西、西藏、宁夏、福建、四川、江苏7个省(自治区)开展检查,检查组深入到20个地市,召开16次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01个单位和项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具体表现在: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如期完成,与2015年相比,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34.8%;绿色发展成效不断显现,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态系统得到持续修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完成造林9.6亿亩,占全球人工造林的1/4;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

  环境保护法实施的进展和成效包括:第一,环境保护法定职责不断落实。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明确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了政府主体责任。国务院及地方政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第二,依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国务院出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福建、湖北、海南等地出台生态省建设规划,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第三,生态环保配套法规不断健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法规规章制定,印发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规,生态环境部在法律实施当年印发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配套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制定环境污染犯罪、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等20余件司法解释,有力推动法律制度落实落细。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生态环保作为重点领域,加快立法步伐。第四,环境保护主要法律制度不断落实。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十三五”期间共制修订国家生态环境标准673项,增长幅度为历次最高。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第五,用法治力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六,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第七,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更加严格,法治威力有效彰显。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依法严惩重处环境违法行为,让法律“长出牙齿”,恶意环境违法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报告显示,在环境保护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法律实施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法定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包括地方政府责任需进一步落实、有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有差距、企业治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部分法律制度措施执行不够到位;污染防治还存在短板弱项;生态保护和修复亟待加强;生态环保执法监管有待强化;生态环保法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记者 金歆)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9/6ce378038dff4d6a8015724010fb286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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