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由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107/09c860b3-c14c-44ac-b153-ca6ef3a843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