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4号)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的提请,于2021年3月24日任命:

  马慧芹(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副庭长;

  冯丽萍(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毕中兴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于志涛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康靖(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英(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冯波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于海燕(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

  免去:

  徐兴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石少红(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崔峰的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7/202103/2e0cd3ac-d7ab-4669-9953-1909c42554af.shtml

上一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5号) 下一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