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6号)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5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7/202105/641d3620-b1b5-4fea-b3f6-643aab35d51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