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王大为率调研组到保定市阜平县就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委员齐明亮,监察司法工委二级巡视员张素彬等同志参加调研活动。调研组与当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同志及律师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深入基层一线考察指导工作。
王大为指出,社区矫正是贯彻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教育矫正罪犯悔过自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法律援助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制度。这两项工作都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对于彰显和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巨大现实意义。
王大为强调,开展这两项立法工作调研,目的是使法规制定更具合法性、正当性、可行性,使我们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较强的科学性、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立法分配公平正义,执法实施公平正义,司法矫正公平正义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提升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各级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增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意识和能力,用心做事,站好位,尽好责,积极发挥地方性法规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引领作用,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