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庄长兴就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建设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意见》和庄长兴同志批示精神,突出“三个强化”,制定13条全面加强机关纪委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自觉压实机关党组主体责任,强化落实机关党委领导责任,主动接受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领导,充分发挥驻机关纪检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能,为机关纪委更好履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职能建设。明晰机关纪委职责定位,大力支持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有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推动机关纪委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依法依规依纪在权限范围内开展执纪审查和追责问责工作,真正让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
三是提升履职能力,强化队伍建设。在选优配强机关纪委专职书记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强化理论培训、业务实训、跟班学习,解决机关纪检干部工作经验不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不断提升机关纪检干部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编辑:元植 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