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西安召开。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中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程福波作的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及实施环境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肇娥作的关于律师条例草案修改稿、韩永安作的关于食盐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主任李保存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明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等四个派出检察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厅长杨政国作的关于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作的关于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晓光作的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省财政厅厅长常艳玲作的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赵宝田作的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乡村振兴局局长孙亚政作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晓光作的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迪的履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曙阳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锋、郭青、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文引学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省人民检察院、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编辑:元植 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