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调整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升。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蕴含着大量新机遇,我们有能力保持就业形势的稳定态势。同时要看到,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就业形势也面临一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尤其是在就业总量压力之下,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较大。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不断扩大就业容量。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形成良性循环,推动就业岗位扩量提质。在宏观政策上坚持就业优先,完善宏观政策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切实把就业指标作为宏观调控的依据,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在组织实施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规划区域发展和实施重大工程项目过程中,注重强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加强各方面宏观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加快落实退税减税降费、缓缴社保费等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力度推进降成本工作,加强对制造业、接触型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精准支持,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其挺过难关、守住岗位。
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创业是就业之源,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束缚创业的壁垒,加强创业支持,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劳动者创业积极性。清理取消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进一步增强双创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和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增强双创平台服务能力。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平台建设,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和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加盟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不断释放创新创业动能。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增强就业保障能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城市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重点群体服务精准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努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就业服务,适应重点群体特点开展精准就业帮扶。比如,推进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强化就业信息的精准推送、对脱贫劳动者进行实名制服务等。对高校毕业生,着力拓宽就业渠道,提供不断线服务;对农民工,重点加强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拓宽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
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结构性就业矛盾的症结在于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不匹配,部分劳动者技能不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必须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为劳动者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支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完善评价制度、畅通发展渠道,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从源头上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比例。通过常态化、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高质量推进产训结合,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助力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和实训工作。(作者分别为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张海东 吕 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