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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08-0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7月27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了这个报告,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全力发展医疗保障事业,切实推进我区医保体系不断完善、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经办监管不断优化,保障民生成效显著。同时,与会人员也指出了我区医疗保障工作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并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持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医保制度,加快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入推动个人账户改革,进一步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门诊待遇,探索实施个人账户代缴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费等政策。统一规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制度,尽快形成全区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尽快开展医疗救助市级统筹试点,在“十四五”期间全面做实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完善和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并加快推行,充分发挥其衔接医疗保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作用。引导和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保产品本土化改造,大力发展普惠型商业健康险。规范和培育社会慈善参与,加快推动慈善领域地方立法,健全配套政策,增强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积极防范和化解慈善领域重大风险。促进和发挥职工互助保障作用,发动职工积极参加,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与基本医保的制度衔接、信息互通,努力实现报销费用直接结算。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持续深化医疗改革,推进优质资源下沉,坚决实施分级诊疗。持续深化医药改革,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扩大采购品种范围,降低药品费用,合理运用腾出的部分价格空间支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机构发展。持续深化医保改革,用好省级权限,实施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加大对新技术新项目和民族医药的医保支持;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应,增强职工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不断提升保障水平。持续推进以DGR付费为基础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探索形成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案,加强政策培训和运用指导,减少医疗机构因政策不熟悉造成的超支。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建设统一高效经办体系。加强经办能力和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人少事多的问题,并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动服务下沉,努力走出一条“业务延伸无死角,服务方式多元化,办理体验高品质”的经办之路。加快完善医保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以及电子处方跨地区流转,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提高医保服务和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的便利性。加快医保基金结算与费用拨付,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正常运转。

  四、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加强地方医保监督协同,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增强医保监督频度和力度,完善医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加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协议约束作用,提高监管效率。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专项检查、现场检查、自查自纠等方式严查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运行效率和安全系数。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医保政策的知晓度。丰富医保宣传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电台、手机微信、短视频、网络平台等渠道,把最新政策和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提升宣传实效性和针对性,着眼于提高群众获得感,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参保政策、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规定的宣传。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多举措多渠道公开公布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价格、费用结算补助比例、医疗诊治程序手续等信息,强化医保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就医消费明明白白。

  

  


原文链接:http://dhzt.gxrd.gov.cn/html/art174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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