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印孙代表(左二)在基层走访调研。
林印孙代表的身上有许多光环:正邦集团负责人、全国脱贫攻坚奖奉献奖获得者、全国改革开放100名杰出企业家等等。但作为有着36年党龄的中共党员,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已深入灵魂,因此,让林印孙感到最自豪的是当选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一定要熟悉国家现行的法律政策,一定要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一定要有反映人民呼声的担当精神,三个“一定要”是林印孙代表近十年履行代表职责摸索出的工作原则。作为一名农牧企业集团的负责人,他一直保持对畜牧行业法律和政策的高度关注,注重了解畜牧行业发展实际,通过提出代表建议反映群众期盼,推动解决畜牧行业发展中的问题。
2014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开始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落地执行。
2015年1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对畜禽养殖业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环保要求。2018年8月,非洲猪瘟在国内暴发,对生猪养殖企业提出了更高的防疫要求。生猪养殖规模化水平越来越高,单个养猪场的规模越来越大。“7%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满足养猪行业发展的需要。
以东北地区一个年出栏10万头生猪的养猪场为例,由于从上年11月至次年4月的冰冻期,沼肥须暂存至沼液塘中,无法进行综合利用,沼液存储用地均需要增加。按照猪场平均每天污水排放量约450立方米、储存6个月、池深6米计算,光环保存储区就须配套建设厌氧池、储液池等面积约30亩。年出栏规模在10万头以上的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占地面积还要更大。
注意到这一情况后,林印孙代表立即着手调研,先后跑了数十家养殖企业,与从业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搜集第一手数据资料。通过研究分析,林印孙代表发现这一问题是养殖企业的普遍困扰。在充分听取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后,林印孙代表撰写了《关于将农业项目的环保设施用地列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建议》,在2019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
他在建议中提到,鉴于《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原定有效期为五年,即到2019年9月为止,届时将出台新的规定。希望将农业企业环保设施用地定为生产设施用地,不作数量上的硬性限制。一方面支持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根据形势的发展,满足设施农业发展用地需要。对于因上述原因造成环保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出台办法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逐一消化,妥善解决。
会后,这件建议交由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研究办理。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2019年7月与林印孙代表电话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和意见。2019年8月,自然资源部委托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与林印孙代表一起到养猪场实地调研,了解环保设施所需用地及在整个养猪场的用地占比。
2019年9月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表示:生猪养殖用地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猪场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
新政策出台后,解决了养猪产业发展的一个难题,为推动养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受到生猪养殖行业的普遍欢迎。林印孙代表说:“很多同行联系我表示感谢,说我提的这份建议解决了养猪产业发展的一个难题。”
林印孙代表回顾《关于将农业项目的环保设施用地列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建议》从提出到办理的过程,他说:“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只有做到三个‘一定要’,才能提出一份高质量的代表建议。通过这条建议的办理,我由衷感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家部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及答复,充分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林印孙代表表示还将通过提出建议继续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开展的生猪、玉米、大豆等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等问题。
(本文选自《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故事》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