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1月29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免去李维增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许云的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蒋华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任命杨正涛为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洪维智的提请
决定免去李永辉的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银龙的市能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赵燕蓉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钱树才为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决定任命苏剑为市能源局局长。
三、根据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云娥的提请
任命徐建生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保永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国俊的提请
免去王玉玲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姜福慧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邵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陈小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李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楚雄州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夭建国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29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和夭建国的辞职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夭建国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陆绍林、付永新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分别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29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和陆绍林、付永新的辞职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陆绍林、付永新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陆绍林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付永新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2年1月29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职:
钟建辉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局长职务;
李春全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任 免:
尹亚全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丽琼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洪云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何家银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徐宗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蒋华荣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郭现杰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