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决定任命:
柴一凡、陈铭为兴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温秋宁为兴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决定免去:
李旭丹、申维东的兴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兴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挂职)
柴一凡,男,汉族,1982年9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兴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挂职)
陈铭,男,汉族,1982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兴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温秋宁,男,汉族,1976年9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
(兴国县人大何绍东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2/07/27/0197239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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