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6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主任龚晓燕带领调研组赴汉中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洋县、西乡县、汉台区,实地调研汉中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和华阳朱鹮种源基地、汉江湿地保护区远程可视化建设等情况。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石门水库管理局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条例修改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汉中市湿地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要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度重视湿地保护,认真做好湿地修复;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保护格局;要通过开展湿地保护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湿地、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守护好“地球之肾”。
调研组表示,要深入领会通过专门立法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上位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规范;要统筹推进科学立法,突出时代特色,在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确保条例服务社会、服务人民;要广泛征求和梳理各方意见建议,确保条例修订符合立法规范和现实需要。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李崇翊,省人大代表马敏,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和汉中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编辑:元植 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