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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开展《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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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审议项目,将在7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为做好相关准备,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前期赴西安、汉中、安康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6月继续开展系列调研活动。

  6月17日,省人大社会委组织召开《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座谈会,对将要提请审议的《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交流、征求修改意见建议。会议邀请省民政厅、司法厅、人社厅、卫健委、医保局,西安市人大社会委,5家养老服务机构代表,街道、社区、村代表,养老服务领域专家参加。会议由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惠进才主持,副主任委员翟四虎、戴振东,常委会社会工委副主任钱劳动、张薇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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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省民政厅对《条例》(征求意见稿)总体架构、法规涉及规范范围、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省司法厅对《条例》(征求意见稿)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修改意见作了说明,各单位结合与养老服务相关职责作了发言,与会人员交流研讨《条例》(征求意见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

  惠进才指出,养老服务立法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条件,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必然要求,是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听取意见,紧密结合陕西实际,突出地方特色,高质量做好《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修改完善工作。

  6月20日至25日,由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惠进才带队,联合省民政厅组成调研组,赴榆林市开展《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副主任委员翟四虎、戴振东,常委会社会工委副主任钱劳动、张薇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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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先后赴定边县德和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靖边县颐靖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榆阳区金沙路街道金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榆林市高新医院(医养结合)、佳县德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神木县麟州街道西大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调研多种养老模式设施建设、日常运营管理、养老护理员培养等情况,了解各地具有地域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运营状况,并对制定《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征求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现实举措,要加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要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发展,科学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发挥好中医药在医养康养中的特殊作用,有效促进医养结合的可持续发展。要重视养老护理员的培养,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鼓励优质养老机构服务向社区、村延伸,建设嵌入式日间照料、养老服务中心(站),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高质量、更人性化的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编辑:元植 马倩)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jgjs/1379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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