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有关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市信访办对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法开展调研。实地察看了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市和部分区、街相关负责同志工作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赵飞指出,制定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高质量做好法规起草工作。要坚持重在预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平安天津建设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优势,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要明确强基导向,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要完善机制,认真总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经验做法,使工作机制更加规范、更加管用。要理清职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的责任。要体现法治精神,做到依法立法,确保法规能够立得住、管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