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沙尔合提·阿汗率人大常委会2022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组赴乌苏市,就该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走进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听取该公司发展情况介绍,实地查看废气、废水等污染治理设施,详细了解其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
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技术研发创新、生产加工制造、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于一体的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企业。执法检查组在该企业详细了解了秸秆还田残膜回收一体机等农业机器的产品特点、运行原理、农机补贴额度和助力环境保护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听取了该企业关于环境管理体系工作的汇报,检查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切实做好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确保污水在线设施稳定运行,扎扎实实贯彻好“一法一条例”。
在头台乡,执法检查组了解到,该乡以S258线为株洲,打造了44.6公里的“绿色长廊”,同时以沙西村为中心,整合土地7736亩,建成“田成方、林建网、路相连”基础设施配套的“农田林网化示范区”,形成了先见林、后见房,地上林相连、地下管相接,林林相连的绿化格局。此外,头台乡全面实施村庄绿化、硬化、亮化、净化工程,在绿色中建立“金山银山”,努力实现“生态美、环境优、农民富”,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
执法检查组走进西大沟镇塔克里更村,听取了该村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中的实际举措和工作成效,还走进村民家中,实地察看了村民实施“三区分离”、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成果。
塔城地区、乌苏市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文/图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处 张亚娟、新疆人大杂志社 侯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