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体育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年颁布施行后,时隔近27年进行的第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这次体育法修订修改幅度大、涉及内容多、影响范围广,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总结来说主要有三大亮点特色。
第一,“亮”在出台时机。这次体育法修订,恰逢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重要题词七十周年,又正值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为修订提供了更加丰硕的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经验成果,社会各界对这次体育法修订也给予高度关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很多好的意见建议。
第二,“亮”在弘扬精神。这次体育法修订,尤为注重总结体现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内生动力,汇聚实现民族复兴的精神力量,激发人民群众接续奋斗的昂扬热情。本次修订,增加“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中华体育文化”作为立法目的重要组成;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支持参与国际体育运动”;注重激发运动员拼搏精神;同时增强青少年强健体魄意识,把增强青少年体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亮”在扩充内容。修订后的体育法由原来的8章、54条增加至12章、122条,特别是增设“反兴奋剂”“体育仲裁”“体育产业”“监督管理”这4章,搭建起较为完善的体育法治基本框架,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制度短板难题。此外,还对“法律责任”作了较多修改,完善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加大惩罚力度。
郭林茂表示,这次体育法修订,把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作为修法重点,进一步突出体育法的社会法属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为广泛开展全民体育运动提供制度支撑。一是明确体育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民健身为基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推动体育事业均衡、充分发展。二是规定国家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促进体育资源开放共享。三是明确提出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四是增设专章规定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第二,为重点人群参与体育运动提供特殊保障。一是规定国家采取财政支持、帮助建设体育设施等措施,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二是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给予特别保障。三是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方面,要求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将校内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四是切实维护运动员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