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办理代表建议是重要的代表工作能力,也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从基层实践看,笔者认为,在提升代表建议“含金量”的同时,应着力加强交办、承办、领办、督办,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抓到位,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
交办要到位。基层实践中,存在有的建议内容与办理部门不相吻合的问题,个别甚至出现代表提出建议、代表所在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乃至代表本人办理所提建议的现象,影响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进度和实效。因此,对办理边界不清、涉及多个部门等方面的建议,办事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就交办的具体承办部门做过细的对接协调工作,克服“牛头不对马嘴”“谁提谁办”等问题,做到精准交办、交办无误,使代表建议办理有的放矢、一箭中的。
承办要到位。基层实践中,具体办理上存在就建议办建议、重办文轻落实、见文不见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要紧扣建议内容,全过程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要不怕麻烦、谦虚地就办理方案、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直接听取代表意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电话微信等方式,不厌其烦地深入了解代表的真实想法、真实态度和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尽心尽力地推动办理工作贴近实际、更接地气、按照代表的真实意愿开展,并成为全面改进本部门本领域工作、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契机,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和效果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坚决克服作风漂浮、不严不实、代表“被满意”等问题。
领办要到位。代表建议办理不仅仅是承办单位和部门的事,有关机关和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正职、副职,可有选择地主动认领相关重点建议,带头重视,通过示范办、指导办、强力办,推动认领的建议办理到位,并以此推动和带动属于本机关、本组织办理的所有代表建议落地落实。
督办要到位。对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基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相关专委会重点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制度,不停留在“点”上,而是以“点”促“面”、以“点”带“面”促进全部代表建议有序有效有力办理。对纳入重点件的代表建议,应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全过程参与督办,做到代表亲督亲促,避免“一提了之”和遗珠之憾。对事关全局、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可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上升到常委会会议监督,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对没有纳入重点督办件的代表建议,只要代表提出书面要求督办或代表明确对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也应纳入督办范畴。在突出重点件督办的基础上,要加强代表建议整体办理的专项监督,通过组织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和常委会会议专项工作监督,从面上推动办理工作改进、提升办理效果。
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突出“四个到位”,周到细致、充满热情地多做工作、扎实工作,做深做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助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落实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