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6月13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胥纯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执法检查组到达州市、巴中市开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达州市检查时先后前往通川区蒲家镇蒲家小学、罗江镇张爱萍故居神剑园、515艺术创窟、万源市川陕革命根据地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万源市富硒科普馆、万源市太平镇牛卯坪村“红军指挥部旧址”,在巴中市检查时先后前往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川陕苏区纪念馆、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毛浴古镇、通江县第六小学、川陕苏区将帅碑林、恩阳古镇等地,实地察看了两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红色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在两市召开座谈会听取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检查组强调,要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对法律的敬畏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条例有效实施。要依法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切实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法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责任,统筹、协调、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水平。要抢抓重要战略机遇,创新推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通过深挖本地特色的红色资源优势,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建设红色文化产业园、打造“网红”打卡地、培育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切实做好“红红结合”“红绿结合”的红色文旅融合文章,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陈文,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苏家春,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廷君、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毅等参加执法检查。两市相关领导陪同参加所在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