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10时,第三方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采取综合评分法对项目供应商进行了评审。依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报告》,经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四川瑞诚润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89.26分,报价下浮15%);第二中选候选人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67.26分,报价下浮15%);第三中选候选人四川新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65.01分,报价下浮12%)。
确认第一中选候选人四川瑞诚润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供应商。
拟于6月22日至6月24日在机关内网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由需求部门机关培训中心负责与中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
如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情况,请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 机关纪委 3-321 8628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