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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于振河:义务普法宣传员 依法护鸟志愿者

发布时间:2022-06-23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河源镇境内的鹭鸟从2008年的几十只,发展到如今的2000多只。

  网红护鸟人于振河,是河源镇吉祥村小吉祥屯村民,常年义务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是村里依法护鸟的志愿者。伊通县大力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伊通满族自治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立后,于振河被推选为会长,现在协会共有300多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爱鸟人士。几年来,在他带领下,协会的志愿者和村民主动做义工,共爱心救助鹭鸟近300只。

  据伊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彦龙介绍,苍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打造“苍鹭之乡”。如今的小吉祥屯村民人人知法,个个爱鸟,于振河只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伊通县人大常委会将通过依法履职,为人鸟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cwhgz/wyhgz/202206/t20220617_848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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