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年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姜锋出席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和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情况,西安、榆林、安康三市人大常委会、省林业局、鄠邑区人大常委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姜锋指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落实到地方立法的各方面全过程,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谋划推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
姜锋强调,要把改革发展决策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让立法向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社会治理、文化建设和民主政治等方面聚焦,以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充分依托政府,不断丰富立法形式,维护法治统一,做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要从地方实际出发,彰显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为标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扩大各方有序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立法咨询专家在立法中的作用,广泛凝聚法治智慧。要以提升立法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立法队伍,加强立法队伍、立法智库、立法信息化建设。要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增强地方立法整体实效。
姜锋要求,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牢记“国之大者”,拿出“人一之,我十之”的精气神,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珍视岗位、不负韶华,奋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长亚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单位和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部分立法协作单位、高等院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元植 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