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6日,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李江河率调研组赴景德镇、吉安两市开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省民政厅厅长李明生,省人大社会委部分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调研。
调研组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其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修订完善《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具体行动,对于保障我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调研组在两市分别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网信、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以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机构负责人、儿童督导员座谈,征求对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调研组还深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机构、社区儿童之家、阳光学校,实地调研两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及时总结近年来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条例有关条款反复斟酌、仔细推敲,作出制度性的安排。要集思广益、上下协同,认真研究收集到的各方面的修改意见,进一步把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完善,力争打造一部符合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体现江西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省人大社会委左莉供稿;左莉、郭梅蓉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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