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时评 > 正文

社会安全没有旁观者!

发布时间:2022-06-14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6月10日,唐山一烧烤店发生一起严重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事件。

  从现场监控视频来看,被害女孩被打之惨状,令人不忍直视。暴徒行径之凶狠恶劣,令人愤慨!众目睽睽之下竟如此肆无忌惮,令人心惊!视频曝光,全网震惊。“严惩施暴者”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据唐山公安通报,11日下午,涉案人员已全部落网。

  我们之所以震惊愤慨,是因为施暴者的行径,已经突破了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的底线,击穿了文明社会的底线。而我们感到心惊,是因为这件事会引发设身处地地共情联想,一方面会想到“下一个会不会是我?”另一方面也会发出人性的拷问:如果我在现场,该怎么办、会怎么办?

  从曝光视频和相关报道来看,案发当时,有人报警,有人劝阻,但挺身而出、稳定局面的人少。审时度势自我保护是本能,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普通人在危急时刻都站出来保护弱小,但我们仍在期盼那种在关键时刻为保护弱小不顾自我安危的见义勇为,期盼正义的力量、正义的呼声,形成维护社会安全的合力,共同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的暴力行为。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唯有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才有保障,经济社会才能健康发展。社会安全没有旁观者!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安全的受益者,也是守护者,须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公众参与是社会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唐山事件引爆网络,网友的持续关注和发声成为推动这起案件及时处置的强大力量。这告诉我们,只要每一个人在类似事件中“置身其中”,对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行为不漠视不旁观,零容忍不退让,共同惩恶扬善,就能让恶人插翅难逃,让恶行无所遁形,以全民共同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实现社会安全的共建、共治、共享。

  更为重要的是,法律也为“不旁观不漠视”撑腰打气。《民法典》里设立的“好人条款”,明确 “见义勇为,免责”。有了这件“保护衣”,再碰到类似事件发生时,我们就有了团结一致阻止犯罪行为的勇气和底气,在见义勇为时不再畏首畏尾,进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嫉恶如仇、惩恶扬善的凛然正气。

  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如果不彻底铲除,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安全。人人要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不做局外人,持之以恒、彻彻底底扫除黑恶势力。

  出现一次恶劣事件、典型案件,有关部门在及时彻查的同时,我们还应深思,如何更好地筑牢安全屏障,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心、更放心。社会安全没有旁观者!人民的力量、团结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必定能战胜一切邪恶。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ssps/13752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凝聚团结奋斗强大力量——论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下一篇: 奋力开创新时代陕西人大工作新局面——论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