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2022年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59亿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