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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人大网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回应群众诉求,提高工作实效,我们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需要整改的主要问题

  在2021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社会公众在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15条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需整改的内容主要涉及人大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

  二、整改内容

  (一)意见建议: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监督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

  整改措施:针对我区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来势猛、占比高和“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严峻挑战,聚焦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立法、监督、调研工作。

  1.立法工作方面。启动并于2022年5月初次审议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重点解决养老服务规划建设管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长期护理险制度框架搭建、医养康养结合等难点问题。

  2.监督工作方面。听取和审议医疗保障工作专项报告、开展《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持续聚焦、推动解决老年人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一批现实问题,让群众看得到变化,切实得到实惠。

  3.调研工作方面。将《关于我区长期护理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调研工作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推动我区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保障。

  4.协助全国人大做好相关工作。协助全国人大社会委开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以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助力我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社会委

  责任部门:法(工)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该项列为重点整改建议,实行“一事一码”管理,二维码详见附件2。

  (二)意见建议:建议加大对基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

  整改措施:1.加强与下级人大沟通联系,提前介入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起草、审议等立法活动,帮助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有效稳妥推进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改、废工作,提高全区立法的整体效能。

  3.加大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举办人大法制干部培训班和立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牵头部门:法(工)委

  责任部门:民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意见建议:建议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对民生领域问题开展调研监督。

  整改措施:1.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一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协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配合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开展监察机关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情况的专题调研。二是紧扣法律法规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对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开展2022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2.突出调研工作重点。聚焦民生领域问题,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发挥旅游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重要作用、长期护理险工作、司法救助工作等情况的专题调研,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财经委

  责任部门:监察和司法委、教科文卫委、民委、外侨委、环资委、农委、社会委、宣传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四)意见建议:建议多下基层走访调研,了解民情,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

  整改措施:1.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办理代表建议中,坚持完善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多下基层,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

  2.支持市县乡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开展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增强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牵头部门:办公厅

  责任部门:各专(工)委、办公厅各处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五)意见建议:希望加大对部门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

  整改措施:1.以强化政治忠诚为核心,加强思想教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四个机关”的职责定位,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2.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提质聚力,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机制,注重培养党员干部创新意识、专业能力、拼搏精神。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好选人用人关。加强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有意识地压担子。继续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助推乡村振兴,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创优争先。

  4.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敬法畏纪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绷紧廉洁从政准绳。

  牵头部门:人事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长期

  (六)意见建议:建议帮助挂点村解决项目资金、道路建设、产业发展等问题。

  整改措施:1.充分发挥后援单位优势,协调多方形成合力,积极协调落实帮扶资金和项目,推进村屯道路硬化工程,完善村屯路灯照明设施,修建农田灌溉水利渠道。

  2.以继续打造原有产业为基础,根据各村自然条件、产业投入等实际情况,促进产业多元发展。探索能人领办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3.做好防贫监测预警帮扶工作,定期走访辖区内脱贫户和一般农户,及时发现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分析会,对纳入监测系统的农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和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消除风险。

  牵头部门:驻村工作队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研究室、宣传处、法(工)委、财经委、民委、监察和司法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附件:1.关于非建设性意见建议的说明

  2.重点整改建议二维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dhzt.gxrd.gov.cn/html/art174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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