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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2年端午节期间公共文化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

  2022年端午节将至,为确保群众安全过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研判当前疫情形势,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持续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有序复工复产,督导各公共文化机构科学精准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室内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密闭场所的疫情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合理安排对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加强公共文化机构员工日常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定期组织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加强疫情防控培训,提升员工疫情防控工作意识和能力。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要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组织、表演、展出、观看等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同时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参加活动时自身防护意识。

  二、精心组织部署,丰富节日期间群众文化生活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节日期间群众文化生活。

  (一)加大线上优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充分发挥各自数字文化资源优势,依托各自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和短视频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开展好传统节日知识趣味答题、原创抗疫作品集中展示、优秀文艺作品展演等线上文化活动,丰富公共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群众文艺资源共建共享,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文化需求。

  (二)适当开展节日相关的线下群众文化活动。各地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活动现场风险管控,加强表演和展出场地、设备道具等方面安全监管,确保活动全程无事故的前提下,适当开展广场舞、艺术培训、展览展示等线下群众文化活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群众爱党爱国情怀。

  三、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条幅电子屏、互联网、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端午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信息,加大对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加大全省抗疫工作者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弘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营造欢乐祥和、文明喜庆、团结和谐的节日氛围。

  四、厉行勤俭节约,培育节俭务实新风尚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本着为基层减负的原则,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从严从简、勤俭节约办活动,确保疫情后的端午节日氛围既热烈欢快又务实。

  五、做好统计汇总,按时报送节日活动情况

  各地要及时掌握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做好统计汇总工作,请于2022年6月1日下班前将《2022年端午节期间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单位)端午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相关数据报送工作,填报表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志光

  电话:0431-85614159

  邮 箱:7747823@qq.com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hhlyt.jl.gov.cn/zwgk/tzgg/202205/t20220531_8462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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