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止《贵州省信访条例》

发布时间:2022-05-3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2第11号)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信访条例〉的决定》已于2022年5月25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26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lfgz/lfgs/5573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下一篇: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修正案》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