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民侨外委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民侨外委分党组书记、主任委员张力红主持会议,民侨外委委员、民侨外工委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河北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的审查报告(稿)》《河北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稿)》。
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委员会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抓好抓实重点工作,持续加强专委工委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创新方式方法,打造精品亮点,把民侨外工作品牌擦得更亮、叫得更响。要强化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自治县立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报批法规审查,不断提升自治县立法质量,推动我省民族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