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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风 提效能】省人大民族委务实举措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发布时间:2022-05-2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近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行动方案》,着力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高质量推动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各项工作落实。

  

  

  省人大民族委调研组赴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开展工作调研。

  

  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政治机关建设

  省人大民族委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

  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作为分党组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第一时间跟进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建立工作台账,抓好推动落实。

  坚持常态化学习制度。坚持按照分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的8个专题学习内容,进行每月突出1个主题的学习,党支部、党小组按照周计划,实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此外,积极组织干部党员参加机关学习教育讲堂。

  坚持向实践学习机制。基于省人大民族委深入基层调研较多的实际,建立向实践学习机制,自觉在深入民族自治地方调研时,把理论和业务知识融入调研过程中,把学习成果通转化为提高立法质量的本领和素养。

  

  

  

  省人大民族委调研组赴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开展工作调研。

  

  

  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革命落地见效

  坚持在基层宣传政策。建立工作机制,分党组书记持续深入民族自治地方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讲授微党课,厅级领导到基层调研指导。

  坚持在基层掌握实情。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分党组书记、委员会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全省民族自治地方,专题调研《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全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工作情况。

  坚持在基层落实工作。以立法调研、专题调研、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等形式,帮助、指导解决民族自治地方在制定、修改单行条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调省级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作为

  

  

  

  省人大民族委调研组赴迪庆藏族自治州开展工作调研。

  

  建立分党组书记负主责,工作任务全面项目化的机制。

  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将年度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梳理细化32项立法工作任务清单,8项调研工作任务清单,2项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任务清单,1项政协提案会办工作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化清单管理,形成责任链条,扎实推进项目落实。将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等32项立法工作项目落实。

  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省人大民族委领导班子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导,了解实情、解决问题。着重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等20件单行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全面推行典型引路法。在深入基层调研过程中,及时发现、培育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工作和立法工作的典型经验,总结可复制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办法,将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民族自治地方进行推广,形成“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

  开展大调研活动。省人大民族委紧紧围绕2022年度工作安排,以立法调研和专项调研等方式,“沉在一线”摸情况,指导解决民族自治地方在起草、修改、论证单行条例各个环节遇到的问题和困难。5月以来,省人大民族委先后深入西双版纳、楚雄、昭通等14个州、市、县开展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效能革命。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2/jiguangongzuo_0520/17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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