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22日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审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修订草案和香港基本法附件二修订草案发表谈话如下: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明确了修改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修改完善的核心要素内容,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决定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香港基本法附件二。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宜及早启动并完成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
根据有关方面的工作准备情况,3月22日下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3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并建议此次常委会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订草案)》的议案。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相关立法职权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对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推动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