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委员们认为,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2021年度我国环境状况和环境事业发展情况,合理清晰地对2022年度工作作出安排。一组组数据,既客观真实体现了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也反映出了环境治理保护方面还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短板弱项。总的来说,是一份具有政治高度、民生温度、实践厚度的好报告。同时,结合目前我国环境状况以及保护目标,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委员们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生态环境领域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很多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关。”高虎城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高虎城同时指出,应严格执法监管,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全过程监管,健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依法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从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来看,不是法律上的问题,而是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力度不到位。”在窦树华委员看来,要加大执法力度,公益诉讼要办几起有影响的大案,真正使法律“长出牙齿”。
王毅委员在发言中也提到执法监督问题。“执法检查中发现,法律越到基层,公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越不断递减。尤其是最基层,增强法律认知能力是一个大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知道环境保护法一个名词,而应该知道其中的重要制度;不能仅知道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还要将有关制度宣传好、阐释好。”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进程
如何织密法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工作,是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提及的内容。
“要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和司法解释、国家标准的制定、修改和清理工作,不断增强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高虎城说。
“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最近十年取得了很大进步。据统计,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法律有31件,还有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杨震委员认为应高度重视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建议生态环境部开展相应的工作,加快进程。
杨志今委员建议扎实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的前提条件是强化专项立法。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进程还比较滞后。据了解,国家公园法还在草拟阶段,各种类型的自然公园,仅有部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杨志今建议加快推进出台国家公园法,同时,加快制定修订各类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统一高效的法律法规体系。
杜黎明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降碳”相关的法律制度,比如,制定或者修订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碳排放交易、煤炭、电力、森林、建筑等方面的法律,构建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
切实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都关注到了土壤污染防治问题。
“这些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要看到确实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土壤污染问题。”徐绍史委员指出,突出问题有几个方面,包括农业化肥用量过度、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地下水严重超采、东北地区黑土地日趋退化以及西北地区白色薄膜污染等。鉴于此,他建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治理。
“现在蓝天、碧水都有指标,也有可量化的判断标准,但土壤污染治理在土壤主要污染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分布以及土壤治理的考核标准等方面,依然显得十分薄弱。”孙其信委员认为,净土保卫战必须有硬性年度考核指标,建议国务院全面了解全国土壤污染物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污染物的分布,对重要污染物的基础数据进行系统全面排查,加快完善净土保卫战中一些重要考核指标,并将重要指标纳入净土保卫的各项具体工作部署和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