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21年12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高翔等九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高翔、吴道敏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力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廖鸣晓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方剑磊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曹鸿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陈瑜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二、提请免去
廖鸣晓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冯兵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力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瑜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李刚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院长:李永利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