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四次审议,决定将该条例草案提请明年1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这将是我省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第一部专门地方性法规。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急需制定一部治理保护白洋淀的相关法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白洋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要求,及时启动立法进程,将制定《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列为2019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政府及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多次赴有关市县,广泛听取市县相关部门、基层乡镇的意见建议,实地查看白洋淀以及上下游各条河流、主要水库、重点水利工程,全面掌握白洋淀生态环境情况第一手资料。
条例草案历经一年时间,先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了四次审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不断充实完善,有效提升了条例草案质量。“历时一年、四次审议,这在省人大的立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书堂表示。
据介绍,《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草案)》分别从规划与管控、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防洪与排涝、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范。条例草案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解决白洋淀流域突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细化落实上位法重大法律制度,突出了防洪、补水、治污一体化建设,建立淀内外、左右岸、上下游、全流域协同治理机制,强化了相关法律责任,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体系,切实增强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促进雄安新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规划建设和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规划任务的顺利实施,必须用高质量的法规来保障。”何书堂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向大会提交一个较为成熟、趋于完善的草案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