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4月24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委主任委员杨晓明带队赴凉山州实地了解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并结合代表建议的办理开展工作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凉山州冕宁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实地走访村(社区)、寺庙、学校、医院、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地,详细了解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宗教界人士、村民代表等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凉山州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过制定实施《凉山彝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调研组强调,民族宗教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和谐,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积极发挥宗教正能量,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党爱国爱教、崇尚和谐、服务社会;要将民族特色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深挖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打响民族特色品牌,让民族地区得发展,让少数民族群众得实惠。
省人大民宗委副主任委员郑蓉、省人大代表韩嘎拉坡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