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率队在商洛开展《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商洛学院小区、全兴紫苑小区、四皓社区、山阳县丰阳花园小区和丰西新城社区等,实地查看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城中村)治理、“三无小区”智慧化管理综合服务项目,详细了解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规范化服务管理、各方矛盾调处机制建设等情况。
戴征社指出,物业服务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发展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已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要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探索物业服务管理与党建工作、社区管理、社会化治理等工作的有效结合,全面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健康发展。要按照条例规定,积极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引导物业企业规范服务,推动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进。要全面落实各项公开公示制度,完善各方矛盾调处机制,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谐稳定。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李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张凯盈,省人大财经委委员王峰,省人大代表沈毅参加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马雅春及依法治省办等部门领导陪同检查。
(编辑:元植 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