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专业特长的优势,凝聚和汲取各领域、各层面人大代表的意见诉求和集体智慧,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柞水县组建4个县人大代表专业小组,让代表履职走向“专业化”。
代表专业小组按照“小型、专业、实效”的原则组建。代表专业小组成员在每届任期内相对固定,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熟悉专业工作或关注某专业领域的若干县人大代表组成。设立财政经济预算代表专业小组、社会事业代表专业小组、监察司法代表专业小组、农业农村和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代表专业小组等4个代表专业小组。各代表专业小组设组长1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主任担任;设副组长1-2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担任;设联络员1名。
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围绕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本专业相关知识;开展本专业领域的视察调研,为提出本组专业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作准备;约见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负责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办;交流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的经验和体会等方面开展活动。
代表专业小组在每年年初县人代会后及时制定年度活动计划,突出重点、选准内容、精心策划,采取“学、听、看、议”多种形式结合,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实行登记制度,每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参加人员、调研视察单位以及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都如实记录。专业小组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代表专业小组形成专业“智囊团”,让“内行人”监督专业事,对专业问题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时,通过“小组化”活动激发代表履职潜力,充分调动代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充分挖掘代表的履职潜能。
(编辑:元植 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