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保护法草案二审稿1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有的常委会委员和部门建议,突出黑土地对粮食安全的保障作用。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黑土地应当用于粮食和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黑土地应当重点用于粮食生产。
有的常委会委员建议,加强黑土地保护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相关内容,规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协同开展科技攻关。国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等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技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科学的耕作制度。
有些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提出,做好黑土地保护工作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也要注重发挥市场的作用,还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农民。对此,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依法发包农村土地,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黑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黑土地等行为。草案二审稿同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应当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黑土地。草案二审稿还规定,国家按照政策支持、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黑土地保护活动,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增强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草案二审稿作出修改,细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责任。并明确规定,盗挖、滥挖黑土的,依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此外,还将非法出售黑土的罚款上限由每立方米“二千元”提高到“五千元”。(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