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八项工作机制建好用好代表“家室站”的实施意见》,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更好更紧密地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作用。 八项工作机制分别是持续抓建抓管抓用的工作机制、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带头进站联系群众机制、各级人大开展“三查”(察)活动必到代表“家室站”座谈交流机制、各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进站定期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机制、各级人大领导、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包联代表“家室站”工作机制、各级人大领导和人大干部与代表集体集中联系接待群众机制、代表建议反馈办理“绿色通道”机制、按照“十有”标准开展“十星级”代表“家室站”评定和绩效评估机制。 《意见》还结合代表“家室站”建设实际,要求各级人大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在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代表要主动带头进“家室站”。从今年开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到基层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时,都要示范带头到代表“家室站”,与代表和群众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借助每月代表联络站集中接待联系群众活动日,各级人大领导、人大干部与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体联系接待群众活动,利用代表联络站设立基层联系点等,进一步健全人大民意表达平台和渠道,以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意见》明确了推进代表“家室站”工作平台的目标,实现站点建设全覆盖规范化,形成上下贯通、覆盖全区、延伸到村(社区)的代表履职平台布局;实现代表进站履职常态化,将代表“家室站”作为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阵地和平台,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常态化经常性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家室站”开展活动;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长效化,充分发挥代表“家室站”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的功能,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依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据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和底色,全面推进代表“家室站”“三位一体”的代表工作平台建设,作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多次进行安排部署、调研指导推进。目前,全区共建设代表“家室站”5366个,实现了站点建设基本全覆盖。(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处 张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