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4-1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人大网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的决定

(2022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兰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进行了审查,决定予以批准,由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gsrdw.gov.cn/html/2022/lfdt_0331/209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下一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