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消保委主任郭大为出席咸阳市首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并揭牌。
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前身为1991年成立的咸阳市消费者协会。该协会成立31年来,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坚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完善受理投诉、调解纠纷、消费教育引导、维护消费秩序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咸阳市首届消保委的成立和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咸阳市消保委是我省第一个成立的地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注重完善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持续强化消费市场治理,助力改善消费环境与营商环境,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咸阳市委书记夏晓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省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张小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文展,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戴毅力,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消保委副主任张薇等参加有关活动。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一泓当选咸阳市消保委主任。
(编辑:元植 马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