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的发言人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体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提请审议。
臧铁伟说,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体育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充实总则内容,明确“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二是将修订草案第三章章名“学校体育”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并完善有关内容。三是完善运动员权益保障,增加帮助退役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转换的规定。四是完善反兴奋剂内容,加强反兴奋剂管理。五是充实体育产业方面的内容并单列一章。六是加强对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七是完善体育仲裁制度,明确体育仲裁范围。
针对记者提出的“修法如何解决当前青少年体质下降和体育课时被占用等”问题,臧铁伟表示,体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规定:一是国家实行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度,推动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二是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应当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
“针对实践中学校体育课时被占用的问题,体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强调,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臧铁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