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乡村产业振兴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印送市政府研究处理后,市人大农委根据监督法、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跟踪监督,并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意见》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政治站位高、办理措施实、工作成效好,有力推动了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在完善乡村产业体系方面,突出巩固提升粮食、生猪、蔬菜等保供产业,加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在推动绿色兴农方面,着力抓绿山、净水、减量、治污、循环,加快发展生态产业。在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大力培育产业人才。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完善农村交通、水利等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配套。在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方面,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方面,加强财政、债券资金投入,改进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使用方式;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研究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制修订工作。
委员会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继续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一要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建好管好高标准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二要进一步优化乡村产业布局,扩大乡村产业规模,推动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同步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三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力度,实施现代种业提升行动,助力解决种子等“卡脖子”问题,研发推广一批适合丘陵山区的农机装备,攻克一批产地初加工、深加工关键技术。四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乡村产业制度体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五要进一步完善乡村产业投融资机制,增强乡村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六要进一步推进农业市场化改革,加快农产品和各类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市场调控机制。七要进一步强化产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把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八要着力从制度建设上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涉农政策的规范性、稳定性、延续性。九要强化产业发展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工作。
下一步,委员会将持续跟踪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推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继续深化落实,保障和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乡村产业现代化。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