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2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了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总体安排积极可行。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在推进规划纲要实施中,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