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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急需一部专门法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有多快?

  数据显示,20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0%,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今,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未来,这样的速度或将继续保持下去——预计“十四五”末期将由轻度老龄化转入中度阶段(占比超过20%),在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阶段(占比超过30%)。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中央和地方纷纷出手。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在地方层面,多地开始立法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目前江苏、甘肃、山东、上海、广东、河北等多个省市已经制定了养老服务条例,河南、贵州等地正在制定中。

  中华女子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舜6月14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我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的当下,多地针对养老服务进行立法,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地方性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相关经验后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从而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老年人口规模庞大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有2.6亿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9亿人。全国31个省份中,有16个省份的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500万人,其中,有6个省份的老年人口超过1000万人。

  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已成为各地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而且,随着老龄化进程的明显加快,这一挑战变得越来越艰巨。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0年,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上升4.63个百分点。与上个十年相比,上升幅度分别提高2.51和2.72个百分点。

  “人口老龄化从挑战方面看,将减少劳动力的供给数量、增加家庭养老负担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压力。”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说。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多地通过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促进市场化养老服务等方式,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几年前,我们这里对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做得很好,父母出行便利了很多。”河北省石家庄市市民王超告诉记者。

  2018年,河北省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力改善了老年人的居住生活条件。而且,这一措施还被河北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求,现有城镇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由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

  多地提供法治支撑

  几天前,上海市市民杨英杰陪父母去社区服务中心听了一节教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的课程。

  “现在这个社会,如果不会用智能手机,有时候真的是‘寸步难行’。不管是出行要出示健康码,还是看病挂号,这些事情都要在手机上操作。爸妈也感受到了这一点,看到课程通知就让我报名陪他们来听。”杨英杰说。

  为了让老年人也能够享受到数字便利,上海还将相关内容列入地方性法规。今年3月20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在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时,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满足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的需求,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保留并完善传统服务方式。

  通过立法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已经成为多个地方的共识。记者注意到,在省级层面,江苏、甘肃、山东、上海、广东、河北等地已经制定了养老服务条例,河南和贵州的养老服务条例正在制定中,安徽、重庆、内蒙古、四川等地已经开展立法调研或者论证工作。

  从改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到提高老年人防范非法侵害能力;从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定位,到明晰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各地围绕重点难点,聚焦短板弱项,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在立法时还考虑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专门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加以规范。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本市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相关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提升服务水平;《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合理布局,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社会力量建设互助幸福院、养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理顺政府市场关系

  各地以立法的方式促进养老服务工作,让老年人的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制定的条例也会有所差异,由此导致不同地区的老年人获得的优待政策也会出现差异。

  针对这一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建议在国家层面立法,建立全国老年人基本优待制度。

  “通过全国性立法来建立全国老年人基本优待制度,有助于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该制度可以通过吸取各地目前已经形成的经验,在已经制定的老年人优待政策中选择普遍包含的项目,上升为老年人基本优待项目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韩德云说。

  记者注意到,各地在制定养老服务条例时,所依据的上位法主要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认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部分内容涉及养老服务,但由于目前尚未出台养老服务方面的专项法律,难以满足全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的法治需求。因此,建议国家研究出台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明确法律框架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扶持优惠政策、养老服务监管和法律责任等,让全国养老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挑战,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养老服务法治化水平,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启动养老服务法立法调研工作,将这部法律列入立法计划。”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说。

  李明舜认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需要有法治作为保障,建议尽快制定养老服务法,通过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的养老服务发展原则,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50/u1ai235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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