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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打造城市治理法治范本

发布时间:2021-08-10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地方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长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提高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再上新台阶。长沙、株洲、湘潭共享一片天,同饮一江水。在一体化发展道路上,三市同气连枝。2021年4月27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和保障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将省委、市委关于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变成为长沙人民的共同行动。

  ——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2020年6月24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该条例。条例设专章规定长株潭三市区域协作的具体措施,包括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项目和产业链等,实现生活垃圾由“三市各管”到“三市协同管”。

  ——依法建房、依法管房迈入新阶段。2020年10月30日,《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经长沙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用地、申请与审批、施工与质量、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七个部分。条例规定,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建设住宅,村民建设住宅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做好“占补平衡”工作。

  ——让烟花爆竹更加安全地绽放。2021年4月27日,《长沙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提请长沙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初审。6月23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沙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待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再公布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51/u1ai237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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