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举行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据了解,条例草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港提出的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具体行动。
条例草案共7章44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创新发展、安全绿色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航运营商环境建设、附则等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条例草案已在“天津人大”门户网站公布,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