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数字经济转化为发展的关键增量,推动形成竞争新优势,已成为新形势下的新课题。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数字经济在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方面前景广阔。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到2025年,数字经济将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
3月5日,就相关话题,记者连线了全国人大代表、大唐西市集团董事局主席吕建中。他今年准备的议案之一是《关于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的议案》。
吕建中在履职过程中注意到,各省市已经着手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他表示,应在此基础上加快全国层面的数字经济立法,以加强不同领域、不同规范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建立完善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
吕建中还在建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机制、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他表示,建立推进协调机制,政府、平台、行业协会共同参与,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调推动,在政务服务、财政、税收、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供应、电力接引、设施保护等方面完善鼓励和支持措施;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统筹运用财政性资金,发挥专项基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元投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重点支持5G、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信息制造等领域的重大创新平台和国家示范项目建设,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信息科技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等符合数字经济相关产业投融资特点的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积极制定数字经济相关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等,并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